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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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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处理处分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3.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

    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二、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B座17层湖北大数据集团纪委(邮编:430060)。

    2.来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B座17层。

    3.来电举报:工作日拨打027-87689992。

    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构对实名检举控告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